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预防和遏制因消防通道被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行为
(一)严禁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严禁在住宅内、阳台、窗口等部位进行违规充电。
(三)电动自行车应在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划设、管理的专用集中停放充电区域进行停放和充电,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畅通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严禁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楼梯间、管道井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或设置其他固定障碍物。
三、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一)物业服务企业须在禁停、禁充区域设置清晰、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二)须对划定的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充电设施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功能,并确保周边远离易燃可燃物。
(三)对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停放、充电及占用堵塞通道等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清理。
四、自觉履行公民个人消防安全义务
(一)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清理自家门前、楼道、阳台等区域的杂物,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鼓励和提倡对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监督,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行为,请立即向本小区物业公司反映,或拨打0996-4027911、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三)遇有火情,请保持冷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有序撤离。
特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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