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尉犁县辖区新增区间测速电子抓拍设备启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尉犁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尉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尉犁县辖区G0711高速公路新增区间测速抓拍设备8处,现新增区间测速抓拍设备地点公示如下:
一、尉犁县辖区新增区间测速抓拍设备点位
1.G0711线K305+280M至G0711线K321+865M,双向抓拍,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2.G0711线K324+670M至G0711线K339+100M,双向抓拍,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3.G0711线K342+800M至G0711线K356,双向抓拍,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4.G0711线K359+810M至G0711线K405+550M,双向抓拍,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5.G0711线K409+100M至G0711线K415+570M,双向抓拍,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6.G0711线K419+500M至G0711线K426+700M,双向抓拍,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7.G0711线K430+170M至G0711线K474+430M,双向抓拍,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8.G0711线K478+700M至G0711线K500,双向抓拍,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二、区间测速抓拍范围
超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妨碍安全驾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区间测速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示期自2026年5月6日起,公示期七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尉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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