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正全面推进,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文明有礼的市民言行,是文明县城最直观的底色,更是每一位居民共同的责任与荣光。近日,我县两名群众因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各被处以20元行政处罚。该案警示我们:随地便溺绝非无关紧要的生活陋习,而是触碰法律红线、有损城市形象的违法行为,细微不文明行为,直接影响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效。
为彻底摒弃各类公共场所不文明乱象,引导全体市民自觉规范言行、主动投身创城工作,争做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助力军,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市容法规,做环境卫生的自律者
牢固树立“公共环境人人有责”意识,坚决杜绝随地便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外出随身携带纸巾、垃圾袋,垃圾全部入桶;夜间出行、沿街活动主动寻找公共卫生间,摒弃“图一时方便、不顾公共环境”的错误想法;爱护城市绿化带、人行道、公共座椅等设施,不随意污染公共区域,以自律守住城市洁净底线。
二、规范日常言行,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
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袒胸露背、不讲粗俗言语;排队有序、礼让他人,主动维护公共秩序;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不占道经营、不乱堆杂物;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规范停放车辆,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文明养宠,遛狗牵绳、及时清理粪便,以得体言行展现我县市民良好素养。
三、广泛宣传带动,做创城工作的传播者
主动向家人、亲友、身边群众讲解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标准与市容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告知随地便溺等行为的违法后果;积极转发文明创建宣传内容,带动身边人破除生活陋习、树立文明观念;主动参与创城主题宣传活动,人人争当文明宣传员,让守法守礼、爱护环境成为社会普遍共识。
一城文明,万众共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文明公德,同心同向、合力攻坚,以规范言行擦亮城市文明名片,全力以赴助力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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