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在全县征集水利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6 11:00 来源:尉犁零距离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尉犁县水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面向社会征集全县水利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10月至2027年6月

二、征集范围

聚焦水利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控、河湖管护、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全面征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问题突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线索,重点征集以下七类情形:

1.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黑恶乱象。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施工建设、劳务分包、建材供应等环节,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操控评标、恶意竞标、胁迫其他投标人退出等行为;通过暴力、滋扰、胁迫等手段强揽工程、强制分包转包、垄断建材供应、强买强卖建材及劳务;恶意阻工、纠缠刁难、滋扰敲诈施工单位,实施劳务碰瓷、煽动聚众闹事;损毁、偷盗堤防、渠道、闸站等水利工程设施;行业公职人员利用项目审批、质量监管、验收职权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牵线搭桥、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存在恶意讨薪、暴力讨薪、恶意拖欠工程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乱象。

2.农村供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托供水工程管护职权,垄断供水服务、恶意停水、变相克扣供水量;违规哄抬水费,在已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同价、支持线上缴费的基础上,巧立名目乱收费;采取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强迫群众缴纳不合理费用;强揽供水工程建设、运维管护项目;阻挠、破坏供水设施,欺压群众、侵占供水项目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3.水利设施侵占破坏类违法行为。非法侵占水库、淤地坝、蓄水池、输水渠道、排灌泵站等水利设施及其管理保护范围;故意损毁、盗窃堤防、护岸、泵站设备、输水渠道、供水管道等水利公共设施,干扰、破坏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4.水资源管控领域涉黑乱象。团伙化、有组织非法管控、霸占区域水资源,利用水资源优势欺压群众、违规牟利、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水资源督查、巡查执法;私自组织凿打机电井、非法开采地下水,恶意破坏取水计量设施,违规偷取、盗用地下水资源的团伙性违法活动。

5.河湖管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非法侵占河道、水域、滩涂、堤防、护岸等河湖公共空间,违规围垦河湖、填埋河道、乱堆乱建、堵塞行洪通道,破坏水系连通格局,影响河道行洪、排涝、防汛安全,危害河湖生态安全的各类违法乱象。

6.水利行业公职人员涉腐涉黑行为。全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各站所水管人员、水政协管员,利用水资源管控、行政审批、项目监管、工程验收、执法办案、日常巡查等职权,徇私枉法、违规审批、收受财务、以权谋私;包庇纵容水利领域黑恶势力,为违法违规行为通风报信、压案不查、徇私庇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纪违法问题。

7.其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其他扰乱水利行业正常管理秩序、破坏水生态环境、危害水利工程安全、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线索。

三、征集方式

征集单位:尉犁县水利局

征集电话:0996-4022340

征集邮箱:YLXSLJ@163.com

现场征集:尉犁县和平西路38号(尉犁县水利局106室)

四、受理与处置

我局对提供的线索将及时登记、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置。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欢迎各族群众积极反映、踊跃提供各类线索。尉犁县水利局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