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墩阔坦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墩阔坦乡墩阔坦村阳光路15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 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电话:0996-4338529
负责人:叶文龙
尉犁县墩阔坦乡党委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统揽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乡人民政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做好“三农”服务工作。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及本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执行本乡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乡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尉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尉犁县墩阔坦乡根据本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二条 尉犁县墩阔坦乡设置纪委,人民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设置,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照相关法律、章程设置,其日常工作以及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县监察委员会向乡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纪委合署办公;派出监察办公室对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领导和监督;乡监察员编制和职责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现行管理体制保持不变。
第三条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设置“五办五中心”,“五办”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办公室;“五中心”即: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乡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乡机关效能建设及绩效考核;负责机关、派驻机构、事业机构的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负责人:叶文龙 联系电话:0996-4338529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两企三新”党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组织、宣传、意识形态、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等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人大、工会、团委、妇联等日常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驻村工作、农牧民夜校、村考核等。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负责拟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兽医、林业、草原、水利、财政、土地、交通、乡村振兴、统计、新型城镇化、乡村建设,一、二、三产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乡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民族宗教、信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筹指导、督促协调、指挥调度、检查考核等职责;负责拟定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李永力 联系电话:0996-4308117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工作制度、包片负责制度、巡查上报制度、执法处置制度、执法协调制度等;代表乡政府履行赋予行政处罚权;负责联系协调县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派驻乡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综合行政执法队合署办公,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负责本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相对集中行使乡村集镇管理、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执法信息报送;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业执法,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职责。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兽医、林业、草原、水利、乡村振兴、农经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协助乡政府制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政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两企三新”党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灾害防治救助等工作;承担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和网格事项信息的收集汇总、综合研判、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民政、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各类公共服务和民生服务事项的落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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