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州公务员考试培训,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切实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线上线下广告发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现作出如下合规审查提示:一、不得发布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重要节庆等严肃政治主题作商业营销宣传的广告;二、不得发布含有将考取编制和“人生成功”相关联,作不当表述或暗示,宣扬不正确人生观、劳动观、就业观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内容或其它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三、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内容,或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四、不得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考试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内容的广告;五、不得发布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广告;六、不得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等各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的广告。七、不得对历年考试通过率、通过人数、报名人数等经营数据以及用户评价、学员反馈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全州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开展广告宣传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社会经济秩序。对违反上述要求发布虚假违法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