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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18:31 来源:尉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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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尉犁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12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尉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尉犁县民政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尉犁县尉犁镇和平东路37号;邮编:841500;联系电话:4022139  传真;电子邮箱:402213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尉犁县民政局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县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建设,聚焦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民政工作,加大政策信息宣传力度,有效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社会、惠及群众的作用,以尉犁县政府网站为主发布平台,对照31个重点领域中“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标准目录,结合实际,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依法及时公开民政领域各类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主动做好机构职能基础信息更新公开。依托政府网站及时转载发布民政领域重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视频、办事服务流程信息15条,推动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政策公开,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民互动。强化重点领域中“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民政局栏目及相关领域栏目下发布各类救助补贴发放、行政执法、述法报告、养老服务等信息8条。依托入户宣讲、学习培训,开展政策解读176344人,开展集中政策咨询活动5场次。拓展行政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利用媒体等公开渠道公示发布民政领域动态、政策信息和服务信息。指导乡镇做好依托实体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公示公开各类社会救助补贴发放、申请服务流程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公开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保证信函寄送、电子邮件等渠道畅通,确保涉民政领域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受理、能够依法依规办理答复。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信息分类存档,严格审校流程,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机制,业务科室初审,确定办公室为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部机构,由办公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再审,主要领导终审,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开展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公开后信息自查巡网、实体公开栏、政策服务相关宣传资料“回头看”工作,及时整改发现问题。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尉犁县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平台,拓展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乡村实体公示栏、入户宣讲、集中政策咨询等线下公开平台。在县政府办的统一指导下,规范和充实政府网站本领域栏目内容。结合职能业务,聚焦民政服务对象关心关注的政策信息,做到一月一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认真对照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主动认领政府网站本领域栏目,根据标准化目录,明确目标任务,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开展、协调和落实,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做好民政领域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查、公开工作。按照季度通报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整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保障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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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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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等民政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民政领域信息收集、公开流程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强化培训,增强民政信息服务、政策解读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

(二)完善工作制度,准确定位职责,协调推动民政领域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查,发挥监督、规范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尉犁县民政局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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