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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兴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17:29 来源:尉犁县兴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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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兴平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尉犁县兴平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12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尉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尉犁县兴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尉犁县团结东路58号;邮编:841500联系电话(传真)0996-4027386;电子邮箱:604040240@qq.com)。

一、总体情况

兴平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区、州、县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保障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镇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关键环节,突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确保按时、限时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累计在尉犁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信息12条,其中乡镇机构设置公告1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8条,兴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1条,兴平镇2023年度述法报告1条,兴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条;通过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示兴平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社会救助明白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性解读,便于群众获取信息、服务群众。

(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严格按照尉犁县依申请公开指南中的规范流程,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同时,保障邮件、信函、当面提交等申请渠道畅通,对于县级推送的涉及我单位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依法依规、按流程办理答复。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镇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落实初审责任。严格按照初审、复审、终审的流程,把好信息的语言文字关、规范关和政治导向关,对信息真实性和稿件质量作出综合判断,对信息来源、公开渠道和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进行严格审查,终审通过后在公示栏或报县域媒体平台、尉犁县政府网兴平镇栏目等进行公开。并及时开展自查和回头看,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安全管理。

(四)规范平台建设

依托尉犁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搭建“线上+线下”双平台,及时梳理相关信息,按时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线上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配合县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做好兴平镇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线下以政务公开栏为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24年镇村两级公开栏中公开发放低保人员公示7条、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公示2条、农村五保公示1条,其他各类公示3条。

(五)强化监督管理

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成员为组员的兴平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针对县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的季度通报,及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对反馈的2个问题已全量整改;并进一步强化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群众期盼、需求和诉求等方面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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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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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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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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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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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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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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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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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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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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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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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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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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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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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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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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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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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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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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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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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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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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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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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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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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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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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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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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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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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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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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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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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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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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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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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各办公室、中心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还比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四是加强业务联系,切实配合好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五是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牵头和协调作用。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尉犁县兴平镇人民政府

                               2025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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