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印发《2025年尉犁县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2025年尉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2025年尉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顺利收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工作有力开展
(一)常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县乡两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4次。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讲座1次、年内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考勤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内参训不少于3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5次。
(二)科学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调整和机构职能变动等情况,按照自治州工作要求,7月上旬启动对涉及调整、变动的县直部门权责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审核,11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确保调整事项落实落地、清单运行精准高效。
(三)全面实施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学习借鉴推行试点乡镇(兴平镇)归纳提炼的303项履职清单的有效做法,指导7个乡镇全面梳理工作事项,高质量编制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三张清单”,5月底前按程序对外公布,6月中旬完成总结验收。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自治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事项,加快推进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入实施审批效率提升行动,力争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推行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加快涉企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涉企政策“免申即享”、企业诉求“一线应答”,推动惠企利企服务再升级、流程再优化。
(六)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自治州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民营经济发展行动。聚焦企业法律需求,针对企业设立、运营、发展等领域涉法风险,指导律师事务所与民营企业“结对子”,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健全“政银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年度召开“政银企”对接座谈会不少于4次,建立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收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七)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行“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双号并行应用。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拓宽救助范围,将工伤事故、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赔偿纳入受援范围。推进法援值班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二、抓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下放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全面规范”原则,6月底前全面梳理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方案,对执法部门开展“一对一”核对,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特别是难以承担赋权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予以优化调整,11月底前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公布实施。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贯彻落实自治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1条措施,5月底前完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法制审核,督促各执法部门6月底前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并公布检查标准和频次上限。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落实行政执法案卷互学互评互查制度,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行政执法监督员等专业力量,参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涉企案卷互学互评互查不少于2次,及时纠正“随意执法”“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不当行政行为,全力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推广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合作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
3.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建立健全行政案件风险预警、错案复盘等配套机制,全面推广“在线复议”,有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加大行政机关先行化解力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现“一升一降”目标(“一升”即调解和解率上升,“一降”即行政复议后一审行政诉讼率下降)。
4.加密府院府检联动频次。聚焦征地拆迁、工伤认定等领域的行政争议化解,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依照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开展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告知权力、作出决定等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
(二)密切协作建立“1+3+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1.依托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一站式”受理。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6月底前完成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公安、司法、信访、法院、检察等有关部门资源力量有序整合,设置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中心,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完善群众诉讼登记、受理、办理等工作闭环管理运行流程,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2.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大乡镇,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选配力度,推动落实“一案一补”保障经费,提升前端预防、就地化解质效,确保矛盾纠纷在乡镇、村(社区)化解占比达到70%以上。注重发挥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将行业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法治督察、述法点评等重要内容。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和诉调一体对接等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有效发挥司法调解作用。
3.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联动做到“N方协同”。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委托法律顾问、律师、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专业社会力量,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网格、警格等“神经末梢”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协同、多元化解工作合力。
(三)精准施策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
1.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村(居)“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全覆盖。利用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等载体和驻村(结亲)干部走访入户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对面讲法释法,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官、乡村“法律明白人”作用,着力推动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进农家和民法典、草原法进牧区。
2.加强城镇居民法治宣传教育。依托“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针对社区居民、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微企业管理者“三大群体”,围绕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法、就业促进法、安全生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精准化普法教育。
3.创新多元化普法方式。通过尉犁零距离、法润尉犁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普法宣传小视频及普法宣传信息,不断丰富“指尖上的法治教育”内容,进一步强化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聚焦重点实施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专项行动。
1.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每学期法治教育不少于8课时,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开展全覆盖轮训。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各学段普法教育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活动,创新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校园活动。
2.实施未成年人“护蕾”专项行动。制定未成年人“护蕾”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公检法司联动,公安机关每季度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苗头性问题分析研判,常态化推进重点场所集中统一清查整治,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拐卖性侵、“隔空”猥亵等多发犯罪。
3.实施法治校园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法治校园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为重点,构建“家校社”共治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制度,持续强化重点学校法治副校长驻校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副校长实体化运行。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强化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食品安全问题。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行为。
4.实施法治教育家校联动专项行动。建立家校法治教育联席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法治教育专题家长会,联合家长委员会制定年度法治教育计划。开设线上+线下“家长课堂”,每学期组织2次以上法治培训,重点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家庭监护职责,提升家长法治意识和教育能力;每学期组织1次家长与学生共同参与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模拟法庭、法治主题亲子运动会等活动;常态化通过召开主题家长会、实地家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指导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
三、抓保障,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县司法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问题解决、督促指导等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勇于担责,加强与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承接,按照职责权属抓好工作衔接和推进落实,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总结梳理更多尉犁亮点、尉犁经验,打造具有尉犁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品牌。要聚焦社会关注、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清单,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于6月15日、12月15日将推进落实情况报县司法局203室。
附件:2025年尉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清单
联系人:寇超
联系电话:40220148
附件
2025年尉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清单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
1 |
常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 |
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4次。 |
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周宇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周宇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讲座1次。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内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 |
县人民法院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周宪科 |
12月30日前 |
||
|
严格执行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考勤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内参训不少于3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5次。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2 |
科学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7月上旬对涉及调整、变动的县直部门权责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审核工作,11月底面向社会公布。 |
县委编办 |
县直各部门单位 |
刘永刚 |
11月30日前 |
|
3 |
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 |
指导7 个乡镇全面梳理工作事项,高质量编制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三张清单”,5月底前按程序对外公布,6月中旬完成总结验收。 |
县委编办 |
各乡镇 |
刘永刚 |
6月15日前 |
|
4
|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
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6月30日前 |
|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 |
县司法局 |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5 |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贯彻落实自治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事项,常态化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
|
加快推进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入实施审批效率提升行动,力争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推行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涉企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涉企政策“免申即享”、企业诉求“一线应答”,推动惠企利企服务再升级、流程再优化。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直各部门单位 |
周宇 |
12月30日前 |
||
|
6 |
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指导律师事务所与民营企业“结对子”,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法律服务。 |
县司法局 |
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健全政银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年度召开政银企对接座谈会不少于4次,建立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收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 |
县工商联 |
各部门单位 |
成虎 |
12月30日前 |
||
|
7 |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
统筹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行“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双号并行应用。 |
县司法局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拓宽救助范围,将请求工伤事故、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赔偿纳入受援范围。推进法援值班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
县司法局 |
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8 |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
6月底前全面梳理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方案,对执法部门开展“一对一”核对,11月底前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公布实施。 |
县司法局 |
各行政执法部门 |
陶甜甜 |
11月30日前 |
|
贯彻落实自治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1条措施,5月底前梳理完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法制审核,督促各执法部门6月底前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并公布检查标准和频次上限。 |
县司法局 |
各行政执法部门 |
陶甜甜 |
6月30日前 |
||
|
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行政执法部门 |
买买提·司地克 |
12月30日前 |
||
|
落实行政执法案卷互学互评互查制度,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行政执法监督员等专业力量,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涉企案卷互学互评互查不少于2次,及时纠正“随意执法”“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 等不当行政行为,全力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
县司法局 |
各行政执法部门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推广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合作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 |
县司法局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调整县级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 |
县司法局 |
|
陶甜甜 |
6月30日前 |
||
|
建立健全行政案件风险预警、错案复盘等配套机制,全面推开“在线复议”。持续加大行政机关先行化解力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现“一升一降”目标(“一升”即调解和解率上升,“一降”即行政复议后一审行政诉讼率下降)。 |
县司法局 |
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加密府院府检联动频次,聚焦征地拆迁、工伤认定等领域的行政争议化解,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依照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开展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告知权力、作出决定等工作。 |
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信访局 |
周宪科、刘强,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9 |
密切协作建立“1+3+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
6月底前完成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公安、司法、信访、法院、检察等有关部门资源力量有序整合,设置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中心,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完善群众诉讼登记、受理、办理等工作闭环管理运行流程。 |
县委政法委 |
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
葛明虎 |
6月30日前 |
|
加大乡镇,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选配力度,推动落实“一案一补”保障经费,确保矛盾纠纷在乡镇、村(社区)化解占比达到70%以上。 |
县司法局、 财政局 |
各乡镇 |
陶甜甜、 孙培民 |
12月30日前 |
||
|
将行业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法治督察、述法点评等重要内容。 |
县司法局 |
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和诉调一体对接等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 |
县司法局 |
县人民法院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委托法律顾问、律师、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专业社会力量,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网格、警格等“神经末梢”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
县司法局 |
政法委,公安局,工会、团委、妇联,各乡镇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10 |
精准施策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 |
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官、乡村“法律明白人”作用,着力推动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进农家和民法典、草原法进牧区。 |
县司法局 |
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各乡镇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依托“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日和“宪法宣传周”、自治区第二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针对“三大群体”,围绕民法典、劳动法、道路交通法、就业促进法、安全生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开展普法教育。 |
县司法局 |
县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通过尉犁零距离、法润尉犁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普法宣传小视频及普法宣传信息。 |
县融媒体中心、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党艳玲、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
11 |
聚焦重点实施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专项行动 |
每学期法治教育不少于8课时,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全覆盖轮训。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各学段普法教育有效衔接,全年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活动,创新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校园活动。 |
县教科局 |
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团委 |
谢乔木 |
12月30日前 |
|
制定未成年人“护蕾”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公检法司联动,公安机关每季度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苗头性问题分析研判,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拐卖性侵、“隔空”猥亵等多发犯罪。 |
县公安局 |
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教科局、县司法局 |
孔繁军 |
12月30日前 |
||
|
制定法治校园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为重点,构建“家校社”共治工作格局。 |
县教科局 |
|
谢乔木 |
6月30日前 |
||
|
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强化公安、教育、市场监督等多部门联动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食品安全问题。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作为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行为。 |
县公安局、 教科局 |
县市监局、各乡镇 |
孔繁军、 |
12月30日前 |
||
|
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制度,持续强化重点学校法治副校长驻校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副校长实体化运行。 |
县教科局 |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
谢乔木 |
12月30日前 |
||
|
建立家校法治教育联席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法治教育专题家长会,联合家长委员会制定年度法治教育计划。 |
县教科局 |
县妇联 |
谢乔木 |
12月30日前 |
||
|
每学期组织2次以上法治培训、1次家长与学生共同参与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模拟法庭、法治主题亲子运动会等活动。 |
县教科局 |
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团委 |
谢乔木 |
12月30日前 |
||
|
12 |
强化组织领导 |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与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奖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问题解决、督促指导等工作。各牵头单位加强与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权属抓好工作衔接和推进落实。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13 |
做好经验推广 |
注重系统集成,结合实际总结梳理更多尉犁亮点、尉犁经验,打造具有尉犁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品牌。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14 |
加强跟踪问效 |
加大对重点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健全落实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不力的适时通报。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
县司法局 |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
陶甜甜 |
12月30日前 |
|
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印发 |
关联稿件:

微博
微信
本站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