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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5-02-28 11:01 来源: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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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大普法格局的构建,全面提高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现就我委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如下:

一、重点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切实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股、价格股、粮食股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体干部职工普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股、价格股、粮食股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3.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县发改系统形成“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民商事领域的基础性作用,着力解决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短板和问题,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责任科室:计划股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二)个性普法内容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

责任科室:计划股、粮食股、价格股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二、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体活动

“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节能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等活动。

三、普法对象

尉犁县发展改革委全体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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