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信心、带动关联消费增长,惠及广大消费者,12月19日起,尉犁县启动汽车购新补贴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19日起,补贴资金兑完即止。
二、参与活动企业范围
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保障能力、经营规范的汽车经销企业自行申请,由县商工局、财政局、统计局审核确定后纳入补贴活动范围。
三、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尉犁县内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单车价格5万元以上(不含增值税)的乘用车新车(含皮卡车),可享受一次性补贴。购新补贴不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
注:乘用车是指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个人乘用汽车,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皮卡车为非营运、非特殊作业车辆。
四、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标准按车辆价格(不含增值税,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分档设置,燃油车与新能源车补贴金额有所区别:
车辆价格5万元≤X<8万元:燃油车补贴3000元,新能源车补贴4000元;
车辆价格8万元≤X≤20万元:燃油车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补贴6000元;
车辆价格20万元<X:燃油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车补贴7000元。
注:X代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不含税价”。
五、补贴资金来源与管理
本次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由尉犁县财政承担。补贴资金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兑付补贴资金需求计划报县委财经委后,县财政局分批次下达资金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参与活动经销车企提供的符合条件申请材料发放补贴,由经销企业代发至个人消费者账户。活动截止后,由县财政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做好补贴资金最终清算工作。
六、补贴方式
消费者需在参与活动的经销门店内完成交易。拟享受车辆补贴者需提交身份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新车行驶证等材料,由商工局会同县财政局、税务等部门完成信息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个人账户。
七、平台提交资料要求
1. 购车补贴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与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新车行驶证、新车发票信息中的身份信息必须为同一人;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
3. 购新车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证;
4. 购买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
5. 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6. 补贴申请人购车付款的银行卡刷卡消费POS签购单等其他付款凭证(购车款中除金融分期、贷款以及汽车品牌APP内付款部分之外的金额,均应通过银行卡刷卡进行支付);
7. 申请人的银行卡(按身份证实名制办理并注明开户行),正确登记填写收补贴款的银联借记卡卡号,银行卡开户行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
上述资料必须属于同一人,否则无法享受补贴。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车者和汽车经销商负责,并共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有变化,以后续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尉犁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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