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主体
资格审查登记表
执法主体(全称)
尉犁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田勇
办公地址
尉犁县孔雀路9号党政大楼8楼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管辖地域
尉犁县城
主管机关(全称)
尉犁县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机构设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
行政依据 (三定方案)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尉犁县机构改革方案》(巴党办字〔2019〕3号)和尉犁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尉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尉党办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行政执法职权及依
据
行政执法职权:指导和承担商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实施自治县工业节能执法监察、能效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二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七条;
关联稿件:

微博
微信
本站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