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一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在校生补助生活费(小学阶段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625元补助生活费。初中阶段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750元补助生活费)。二是对全县小学阶段距离学校3公里以上乘车走读生、寄宿生施行交通费全免。根据乘车距离不同,补助标准从每趟2.5元到10元不等(单趟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全部承担。三是尉犁县脱贫及监测家庭学生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同时,县财政承担义务教育小学学生平安保险100元,一、三、五年级学生校服款200元;初中学生平安保险100元、起始年级学生校服款270元。
资助结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惠民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共计拨付学生资助资金646.796万元,惠及学生12649人次,其中发放家庭生活补助474.78万元,惠及学生9025人次;发放2023-2024学年学生乘车交通补助108.89万元,惠及学生2200人次;发放2023—2024学年教育帮扶资金63.126万元,惠及脱贫及监测家庭学生14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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