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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评议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19:31 来源:尉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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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尉依委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要求,逐项完成自评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一是尉犁县财政局2023年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加强局内学法用法,建立学法制度;成立普法小组,积极开展普法活动,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4万元,落实好财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二是建立责任落实制度。提前筹划,制定年度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指引,确定普法内容及工作形式,将普法工作列为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细化普法工作流程,完善普法工作体系。

()做好学法用法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加强学习教育。明确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学法要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主要领导讲法治课2次,通过干部业学、集中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7次,各类法律法规35次,按照县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督促单位干部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巴州党员网上活动室等平台开展自学,并及时完成“学法达人月月赛”等相应考试,2023年度尉犁县财政局在职干部100%按规定参加无纸化答题考试。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县财政局实行法律咨询工作体系,顾问协助县财政局解决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订《转股协议存款合同》(尉财局转股存〔2023〕第一号)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并修改合同,同时保障我县法律顾问经费52万元,进一步提高县财政局及我县普法工作效率及专业性。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法报告,并每季度向尉犁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报送2022年述法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强化普法宣传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基层行”,县财政局建立普法讲师团,结合“访惠聚”入户走访工作要求,向各族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各类法律法规650余户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二是根据尉犁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活动,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三是为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业务工作进行普法宣传,带头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学法用法模范,积极向办理业务人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将普法工作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管理,结合业务主题和财政改革相关内容,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加强各股室和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实现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

二是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普法形式。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QQ)工作群等自主宣传平台作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法治财政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尉犁法治财政建设的宣传,大力弘扬法治财政精神,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报考申领执法证,完善财政法治队伍。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和法治部门举办的各类法治讲座以及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班学习,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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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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