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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评议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4 16:51 来源:尉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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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尉依委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要求,逐项完成自评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一是尉犁县财政局2024年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加强局内学法用法,建立学法制度;成立普法小组,积极开展普法活动,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4万元,落实好财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二是建立责任落实制度。提前筹划,制定年度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指引,确定普法内容及工作形式,将普法工作列为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细化普法工作流程,完善普法工作体系。

()做好学法用法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通过集中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及各类法律法规36次,并及时完成“学法达人月月赛”等相应考试,2023年度尉犁县财政局在职干部100%按规定参加无纸化答题考试。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县财政局实行法律咨询工作体系,顾问协助县财政局解决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订《尉犁县2024-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服务委托合同》《尉犁县2024-2025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委托合同》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并修改合同,同时保障我县法律顾问经费52万元,进一步提高县财政局及我县普法工作效率及专业性。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法报告,并向尉犁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报送2023年述法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强化普法宣传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惠及群众700余人。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宣讲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我单位入户释法320户,受惠群众820余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万家。

二是为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业务工作进行普法宣传,带头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学法用法模范,积极向办理业务人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将普法工作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

三是前往解放社区及居住所在社区开展党员“双报到”活动,对社区居民开展普法工作,普法惠及居民26人次;组织领导干部前往安达广场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并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普法惠及群众32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管理,结合业务主题和财政改革相关内容,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加强各股室和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实现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

二是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普法形式。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QQ)工作群等自主宣传平台作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法治财政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尉犁法治财政建设的宣传,大力弘扬法治财政精神,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报考申领执法证,完善财政法治队伍。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和法治部门举办的各类法治讲座以及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班学习,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

附件:2025年县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尉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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