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稳就业政策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5号文件精神,现对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岗补助的企业进行公示,参保单位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天(2025年9月22日至26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社保中心失业保险股举报,也可书面或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4023462(尉犁县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股)
监督电话:4026606(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
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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