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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4022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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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尉犁县安居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尉犁县县直属塔河南岸 | 652823207200GN00683W00000000 | 9687㎡ | 国有设施农业用地-坑塘水面 | 其他承包方式 |
| 2 | 尉犁县安居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尉犁县县直属塔河南岸 | 652823207200GN00684W00000000 | 753.3556㎡ | 国有设施农业用地-坑塘水面 | 其他承包方式 |
| 公告单位: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 |||||||
|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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