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4022669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尉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库尔勒延平路北侧、科技路西侧 652823017726GB00003W00000000 4231.36㎡ 工业用地 出让
2 尉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库尔勒经济开发区二期新湖路南侧、纵三路西侧 652823017726GB00002W00000000 106484.64㎡ 工业用地 出让
3 尉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库尔勒经济开发区二期新湖路南侧、纵三路西侧 652823017726GB00004W00000000 70508㎡ 工业用地 出让
公告单位: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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