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5〕4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国有农用地管理,建立国有农用地承包价格调整机制,尉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暨国有农用地承包价格制订工作,经过前期外业资料的调查,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测算,我局已完成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承包价格项目成果,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20修订版)第十二条要求,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针对成果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上午11:00。
2、会议地点: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二、参加听证人员
地价领导小组成员。
三、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会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报名前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代表。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2026年4月2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等(注:在提交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定级与基准地价及承包价格”等相关材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尉犁县实际情况,对本次新制定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及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特此公告!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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