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自然资办发〔2024〕33号)文件规定,现按照规定对审查通过的《新疆尉犁县凯杰砖瓦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新疆尉犁县西山口建筑用砂1号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意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止,为期7天,公告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将能够说明原因的相关资源反馈至尉犁县自然资源局203办公室进行审查。
附件:1.新疆尉犁县凯杰砖瓦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2.新疆尉犁县西山口建筑用砂1号矿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3.新疆尉犁县浩奕砂石料矿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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