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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自然资源局承接自治区重心下移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6-08-07 20:17 来源: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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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处罚120项、行政强制2项
序号 权力事项 权力类型 承办机构 下放层级 备注
1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行政确认 矿业权管理科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 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奖励 行政奖励 调查监测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 对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奖励 行政奖励 调查监测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 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奖励 行政奖励 矿业权管理科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 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8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9 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0 对拒不归还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1 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2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3 对转让房地产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4 对转让房地产时未经批准,非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或者经过批准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5 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6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7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8 对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9 对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0 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1 对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拒绝或提供虚假调查材料,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2 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现场指界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3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4 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5 对未取得探矿权勘查矿产资源、超出探矿权登记的勘查区域勘查矿产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6 对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7 对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压覆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8 对探矿权人未取得勘查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29 对采矿权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开采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0 对未按照经批准的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作业;采取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未达到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1 对未按照保护性开采要求开采特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2 对勘查活动结束后探矿权人未及时对勘查区域进行清理或者未及时恢复受到破坏的地表植被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3 对未按照规定汇交地质资料,或者矿业权人未按照规定编制并报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4 对矿业权人故意报送虚假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5 对采矿权人不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或者未按照经批准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矿区生态修复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6 对矿业权人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7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8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39 对不按照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0 对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1 对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2 对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3 对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4 对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5 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6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7 对违反《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8 对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49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0 对以承包等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1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2 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3 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4 对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5 对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6 对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7 对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8 对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59 对未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0 对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1 对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2 对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3 对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4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5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6 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的博物馆、科学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其他收藏单位以及发掘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古生物化石非法占为己有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7 对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8 对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69 对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予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0 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予、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1 对矿山企业未达到经依法审查确定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等指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2 对矿山企业因开采设计、采掘计划的决策错误,造成资源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3 对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4 对矿山的开拓、采准及采矿工程不按照开采设计进行施工,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5 对矿山企业不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任意丢掉矿体,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6 对在采、选主要矿产的同时,未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进行综合回收或者对暂时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矿产,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7 对矿山企业随意变动批准的计算矿产储量的工业指标进行矿产储量的圈定、计算及开采,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8 对擅自废除坑道和其他工程,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79 对因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未依照《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地质环境监测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80 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侵占、损坏或者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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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81 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单位合作,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82 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者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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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84 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85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86 对测绘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87 对测绘单位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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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对测绘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89 对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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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对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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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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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对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测绘项目出资人逾期不汇交、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逾期不汇交、自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不汇交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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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对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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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对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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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对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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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对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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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对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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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对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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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对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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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对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的,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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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对违法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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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对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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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对干扰或者阻挠测量标志建设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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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对无证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且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查询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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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对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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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对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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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对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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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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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对应当送审而未送审地图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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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对不需要送审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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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对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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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对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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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对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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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或者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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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对通过互联网上传标注了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不得表示的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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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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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对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更新全国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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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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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119 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20 对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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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121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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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122 对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23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相关业务科室
县(市)
自然资源局
 
124 对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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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自然资源局
 
125 对直接用于违法勘查、开采的工具、设备、设施、场所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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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自然资源局
 
126 对涉嫌违法测绘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工具、原材料、测绘成果资料等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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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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