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单位、乡镇公开 / 部门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尉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

发布日期:2026-02-05 13:31 来源:尉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字体:【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

填表单位: 尉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主体(全称)

尉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买买提·司地克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尉犁县建设西路2号

邮编

8415000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管辖地域

尉犁县

主管机关(全称)

尉犁县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经费来源

财政拨付

机构设立依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商标法>>第二条、<<专利法>>第三条、<<广告法>>第六条、<<产品质量法>>第八条、<<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药品管理法>>第八条、<<疫苗管理法>>第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标准法>>第五条、<<计量法>>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价格法>>第五条等法律法规。

行政依据   (三定方案)

印发<<尉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尉党办字[2019]30号)

行政执法职权及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公司、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计量和标准化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职权。

备注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