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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尉犁县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履职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5 16:26 来源:尉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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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尉犁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同落实,坚持立足实际与突出实效同推进,现将我局2024年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导向,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今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48场次,“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人才培训30余人次,结合“3·27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二十一个宪法宣传月”“5·4”青年节”“6·1儿童节”“第十五个全国敬老月”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场次。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共性+个性”清单,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相关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共性化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为统领,以与业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自选内容为主体的个性化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体系,将法治学习贯穿全年学习培训全过程。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需要。围绕“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发展成果、感恩教育、警示教育”向各族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二、学法用法,提升能力素质。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组织学法考试。依托宪法宣传月活动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线上线下学法考试,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学习成效显著。

(三)线上线下结合学法。以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日常学法和考试学法相结合、法律学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自主学法,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法治新疆”“法治巴州”等平台,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坚持集体学法,利用理论学习、会议、法治培训等载体统筹组织党员干部学法知法;利用领导干部出庭应诉、讲解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4次。

三、履行普法责任,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加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活动。4月县民政局利用“宪法宣传月”推进宪法学习、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基层”等普法活动推动宪法专题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到民政部门日常工作中,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和受众群体法律意识。

(二)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婚姻登记处等公共场所,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回答群众问题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民法典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327日、61日,县民政局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提升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意识,为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更好地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1030日,在敬老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了老年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使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理念更深入人心,营造了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尉犁县民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新时代普法工作,持之以恒发挥职能职责,探索创新多样化普法途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宣传,为法治尉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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