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3〕9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尉犁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自治区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了全面摸底,其中5家合作社和1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制度健全、财务规范、管理民主、信誉良好,拟确定:巴州田园牧歌农民专业合作社、尉犁县新光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尉犁县旺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巴州黑美人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尉犁喀依那木养殖专业合作社、尉犁县罗布牧民养殖家庭农场,承担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经营能力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5日-5月21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尉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监督电话0996-4022670。
尉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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