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1.规模化养殖企业(养殖场、合作社)或饲草收贮企业(合作社)。
实施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规模化养殖企业(养殖场、合作社):奶牛存栏200以上,或肉牛年出栏300头以上,或羊存栏500只以上,年出栏羊100只以上。
2.饲草收贮企业:年收购、加工饲草产品(裹包青贮、苜蓿草颗粒及草粉)1万吨以上,且具有稳定的销售市场。
3.养殖企业(养殖场、合作社)和饲草收贮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信用等级较高,持续从事本行业生产1年以上。
二、补贴范围
补助范围为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甜高粱等优质饲草。
三、补贴标准
补助方式以实际青贮饲料收贮量为核算依据,每吨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元。
四、申请程序
1.基层申报:申报补贴的农牧民或养殖企业等向乡镇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乡镇(街道)或相关基层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包括对申报主体资格、青贮制备等情况的核实。初审通过后,在乡镇、村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上级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具体组织,对其青贮制备情况进行核验。
4.资金发放:审批通过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报主体。
五、咨询电话
尉犁县畜牧兽医站:17661293927
尉犁镇:13579481772
团结镇:18099580828
兴平镇:18096888299
塔里木乡:13139841686
古勒巴格乡:1389943388
阿克苏普乡:19190831516
墩阔坦乡:18099582728
喀尔曲尕乡:1890996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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