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污染防治方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卫健委等11部委《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实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79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关于做好全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7〕30号)要求,现将尉犁县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信息公开如下:
一、检测情况
因尉犁县地下水水质不达标,没有饮用水水源地,未设置水厂,城镇生活用水由新疆昌源水务集团库尔勒银泉供水有限公司供给。每季度由尉犁县润泽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对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随机抽查。
2024年3季度监测点位:
尉犁县管网末梢水水质采样点为2处,为尉犁县水墨清苑(城镇)和尉犁县塔里木二小(农村)。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管网末梢水水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合格,达标率为100.0%(见附件)。
尉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代章)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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