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用热申请及入网接暖)
二、责任部门
巴州财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设定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
《关于明确巴州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住宅室内温度的通知》(巴建城〔2014〕89号)
《关于调整尉犁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尉政规〔2024〕2号)
四、用热申请条件
1.申请用热的建筑符合城市供热规划及相关建筑设计规范
2.建筑具备合格的供热设施接入条件(含室内采暖系统符合标准)
五、申请材料
1.入网申请报告
2.身份证明: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用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建筑采暖系统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新建建筑需提供)
六、入网接暖流程
1.提交申请:用户向供热企业提交书面用热申请及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与现场勘察:供热企业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确认建筑是否具备入网条件(包括热源接入点、管道走向、室内系统适配性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用户原因及整改建议。
3.方案制定与费用确认: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同步制定入网接暖方案(含施工范围、工期、费用明细),与用户沟通确认方案,明确入网费、施工费、热费标准等费用事项。
4.签订协议:双方签订《供用热协议》及《施工协议》,用户按协议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5.施工安装:费用到账后,供热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施工(室外管网接入及室内系统调试),施工完成后,由双方共同验收。
6.系统调试与通暖:验收合格后,供热企业进行系统打压、排气等调试工作,调试正常后,按规定时间为用户通暖。
7.建档备案:供热企业为用户建立用热档案,纳入日常供热管理。
七、办理地点
尉犁县国投热力(兴尉供热站)
八、办理时间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30(周一至周五)
九、热费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尉犁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尉政规〔2024〕2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
(一)尉犁县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由现行的19元/平方米调整至20.5元/平方米(含税、按建筑面积)
(二)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由19.5元/平方米调整至21.5元/平方米(含税、按建筑面积)。
(三)低保户集中供热价格继续执行17元/平方米(含税、 按建筑面积)。
(四)过水热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现行的每户50元/户/年。
十、咨询与投诉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0996-4026551
尉犁县住建局监督电话:0996-4022417
入 网 申 请 报 告
巴州财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 路 小区 栋楼(地暖、高层、多层),入网面积为 平方米,特此申请办理用热接入手续,望贵公司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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