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二、实施机构: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三、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受理条件: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应当向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五、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
六、办理地点:尉犁县解放社区建设东路53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105交通窗口。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冬季 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九、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验,证件、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补齐;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对所有材料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
2.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内容要求合适的,核实相关材料真实性。
3.制证:对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十、办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辆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道路运输达标车型核查记录表;
5.车辆GPS核查表;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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