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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

发布日期:2026-01-15 20:47 来源: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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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
填表单位: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执法主题 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艾孜买提·牙生 联系电话 18099455646
办公地址 尉犁县尉犁县孔雀路299号 邮编 841500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管辖地域 尉犁县
主管机关(全称) 尉犁县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机构设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
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款
《路政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五条第二款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第十一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附件第112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第七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五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七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5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四条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5号公布 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 根据2023年7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七次修订) 第四十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1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0年2月 2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行政依据 (三定方案) 《印发<尉犁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尉党办字﹝2019﹞22号)
《关于尉犁县交通运输局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机构和人员编制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尉党编委字﹝2020﹞4号)
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 行政执法职权:(一)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承担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三)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重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农村公路及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路政综合管理。指导管辖范围内县道、乡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四)指导尉犁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协调发展。(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自治县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尉犁县交通战备工作。(六)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七)负责监督和管理焉耆县道路运输市场,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九)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等。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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