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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超过承诺期限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的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2 18:18 来源: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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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项之规定:“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序号

业户名称

地址

经营许可证字号

负责人

车辆数

备注

1

张刘涛

新疆尉犁县尉犁镇孔雀路10号金宇小区28号楼1单元501

652823021436

张刘涛

0

2

张东洋

新疆巴州尉犁县尉犁镇阿牙克村一组48

652823020775

张东洋

0

3

买合木提·阿不力米提

新疆尉犁县古勒巴格乡库克喀依那木村北路8

652823021427

买合木提·阿不力米提

0

我局已于202641日对我县辖区内超过承诺期限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的3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具体注销名单如下:

请上述经营业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交回尉犁行政服务大厅交通窗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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