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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尉犁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18 16:43 来源:尉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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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尔逊·热衣木委员:

您好!在政协尉犁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水管员薪资待遇的建议》(第5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尉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摘要(尉政记要202123号)及《关于招募尉犁县塔里木河泵灌区水管所工作人员方案》,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111月招录55名水政协管员负责塔河泵灌区水利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实发工资A3700元,B3300元,C3000元。因塔河片区道路交通、办公、居住等条件都较为恶劣,为提高编外基层水利服务人员薪资待遇,稳定基层水利服务队伍,更好服务灌区群众,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于20237月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提交《关于调整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自聘人员待遇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提高自聘人员待遇,请水利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再次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合理方案后报政府审批。我单位制定了《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薪资调整方案》并征求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建议。

县财政局意见建议为:1.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要求,仅在职在编人员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和13月工资,编外人员不包含其中。2.因我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临聘人员工资均由人事局审批。县财政局建议我单位编外人员待遇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拨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建议为: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水政协管员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目前人社部门没有相应工资标准核定的政策依据,建议单位根据收入情况自行确定工资发放标准。

鉴于以上原因,尉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待遇至今无法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积极与县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对接,拿出有效举措,进一步改善基层水利服务人员薪资待遇,稳定基层水利服务人员队伍,切实为全县各族群众做好供水服务。如果对以上答复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我单位将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主管领导:艾买尔江·吾斯满 职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4023756

人:倪晓霞          务:局财务室主任

联系电话:4020801

        

            尉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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