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范小强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树牢法治思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来,我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线上线下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完成“法宣在线”学习任务,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4场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不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将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带头依法办事。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将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列入党校主体班、干部理论培训班,对全县党政干部开展专题培训2场次,结合数据自查、宪法宣传月、统计法宣传日、下乡镇、进企业调研等活动,发放统计法宣传单1200张、《统计法律法规明白册》200本,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优化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避免独断专行出错漏。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推选2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督促6名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全面参加在线培训,合法使用自由裁量权,全年共核查企业157家,发现问题指导纠正3家,暂无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四)加强整改提升,建设法治政府。坚持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聚焦自治区、自治州、县委2023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反馈共性及个性问题,强化政治责任担当,逐条对照自查认领,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落实2024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立足单位实际,正视短板弱项,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亮点工作
(一)强化法治教育。把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日常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定期每周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使统计局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积极推动并配合自治州统计局开展一轮县市交叉统计执法工作,对我县6家企业进行联合统计执法,互学互帮互促,及时纠正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数据不准问题,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和严肃性。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系统不扎实。学习法律法规片面化碎片化,对法律原则和规定把握不精准、理解不透彻,在如何结合统计制度改革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方面还有所欠缺,没有很好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二)法治意识树得不牢固。对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判不够全面,对于如何解决部分干部习惯凭经验推动工作,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不强等问题研究谋划不够深入。在依法行政中还存在一些不合规现象,工作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还比较薄弱。
(三)执法检查质量还不高。针对性、系统性面向服务群体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不经常,开展执法检查较少,存在以专业核查代替执法检查,以“随机”执法代替重点检查,未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将强化措施,在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性指导,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树牢法治思维。大力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带头利用好“法宣在线”“法治讲堂”等平台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成为行动和思想自觉,自觉执行和维护民主集中制。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决策水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在法治轨道运行、更接地气实际,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领域统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用法治保障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时时刻刻处处警醒自己和干部,有效防范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不当作为”和“乱作为”。加大统计执法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统计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优化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为推进统计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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