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我县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明确生态保护修复区域空间、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的问题,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现将我县林长名单公示如下:
| 县级林长: | |
| 李中华 | 县委书记 |
| 木合塔尔·丝迪克 | 县委副书记、县长 |
| 县级副林长: | |
| 帕尔哈提·吾买尔 |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责任区域阿克苏普乡、兴平镇、尉北管委会) |
| 郭 强 |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区域喀尔曲尕乡、肖塘管委会) |
| 王 江 | 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责任区域尉犁镇、团结镇、塔里木乡) |
| 柳 英 |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责任区域墩阔坦乡、古勒巴格乡) |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影响全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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