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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清单

发布日期:2024-08-09 12:10 来源: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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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2 孙民霞 自然人 尉林草罚决字[2024]1号 非法开垦林地 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垦林地,开垦面积15.46亩(10307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新林策字[2016]880号)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罚款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罚款:82456[8×10307平方米=82456] 8.2456 2024年4月30日 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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