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涉林草案件查处自评报告
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州林业和草原局的关心和支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大对草原生态保护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力度,切实增强森林草原执法监督和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尉犁县森林草原可持续发展,现将2025年以来涉林草案件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日常巡逻和督查力度。开展日常巡护和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按照责任书要求,层层抓好宣传和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国有林管理局巡护工作,分析上级推送图斑,坚决杜绝他人毁坏林草地、擅自野外用火、捕杀野生动物、乱挖野生植物、非法土地复耕等违法行为,发现可疑情况和违法线索,及时上报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现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站做好督察,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护情况进行督察,监督各管护站和管护人员的工作业绩,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二)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尉犁县林草局以全国“植树节”“安全生产月”和“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草原保护日”等特殊节点为媒介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干农牧民夜校,田间地头走访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法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全年累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00余人,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三)严格依法决策,强化法治责任
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充实法制审核人员,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今年以来联系县司法局聘请法律顾问行政处罚案件5起,公安局法制大队审核案件28起。
(四)建设法治队伍,提高执法能力
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局从事执法工作人员3人每季度参加县司法局业务培训不少于3天,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2人。单位11名工程师(其中4名高级工程师)对森林草原技术鉴定,在执法当中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出具森林草原技术鉴定书46起。
(五)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尉犁县林草局推进林草图斑督查整改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共办理案件35起,行政处罚案件15起(其中林地案件5起,草原案件9起,野生动物案件1起),依法移送刑事案件20起(其中涉林案件9起,涉草案件11起,非法收购甘草案件1起)。
(六)行政征收征用
今年以来,尉犁县林草局加强管理临时征占用地手续办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共办理5起(征收5起,征用5起),收费总金额:55672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经验不足,案件实际操作上还存在对接时间长,移交证据不足,部分涉及我县单位违法的达到立案要求的,县公安局未受理,未进行打击。
(二)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需提升,执法设备(讯问室、执法服)和技术持有待加强。
(三)法治宣传形式较为传统,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执法素质。强化执法人员对林草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掌握,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
2.加强部门合作,提升执法合力。于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更紧密的协作机制,形成保护林草资源的强压高压态势。
3.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资源保护。严格审核审批,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监管。
附件:
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6日
关联稿件:

微博
微信
本站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