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月份行政处罚清单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郝瑞非法开垦林地案 自然人 尉林草罚决字(2026)7号 违法开垦林地案 于2025年11月期间,在33团热比汗草场(地名)范围,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3.09亩,地类性质为:0.39亩(260平方米)灌木林地,2.7亩(1880平方米)其他林地(宜林地),公益林。尉犁县自然资源局答复函为:郝瑞涉嫌擅自开垦林地总面积3.09亩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根据尉犁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地类为:0.39亩灌木林地,2.7亩其他林地,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2.罚款:3.09亩(2060平方米)*6=12360元(壹万贰仟叁佰陆拾元整)。 1.236 2026/3/26 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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