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李学增擅自开垦林地案 自然人 尉林草罚决字(2026)第18号 擅自开垦林地案 于2025年4月,你在尉犁县墩阔坦乡霍尔加村艾格日库勒范围,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对已经恢复开垦地块二次破坏,进行犁地并种植玉米,面积为2.77亩(1847平方米),地类性质为乔木林地,属于公益林。根据尉犁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地类为:乔木林地;以上宗土地未在我局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三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警告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6/4/30 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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