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5批
2026年 6月 15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XJ202606020004 某处口井未按要求停止取用地下水。侵占林地挖鱼塘,废旧地膜随意堆放,开垦草场。 巴州尉犁县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1.涉案2.5寸井2022年建成、无取水许可手续,水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2.鱼塘(0.38亩)及周边2块农作物(8.14亩)地类三调均为其他草地,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涉嫌非法开垦林草地,县林草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受案查处。 3.排查周边800米范围内发现2处共占地约3平方米地膜堆放,县农业农村部门已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查立改,现已完成整改。 属实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防止非法开垦草场、非法取水和随意堆放地膜。 1.县林草、水利部门依法依规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督促当事人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2.强化联动监管,县水利、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违规改变草场用途行为。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县林草、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农牧民的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的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阶段性办结 无 2 D3XJ202606020026 1.对受理编号D3XJ202605210057件调查情况有异议,大西海子水库周边全域是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但调查认定其中9000余亩为耕地保护红线,存在重叠,不合理。2.东经87.06961020度、北纬41.26730783度位置的草场2023年开始被非法开垦。3.大西海子水库西南面约3公里处鱼塘日常从塔里木河取水。 巴州尉犁县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1.大西海子水库主体属生态保护红线,周边9285.84亩耕地划入耕地保护红线、属“三线一单”一般管控单元,两者地界清晰无重叠。 2.涉诉点位2024-2025年非法开垦1672亩,含林草地1273亩、裸土地399亩,林草部门已于2026年3月23日对非法开垦林草地受案查处,现已将线索移送公安并立案侦查,自然资源部门2026年6月4日对开垦裸土地行为责令恢复原状。 3.涉诉水塘系河道淤积天然形成,水源为汛期自然汇水,发现损坏水泵1处,距鱼塘直线距离800余米,未发现鱼塘日常从塔里木河取水的情况。 属实 对非法开垦林草地的依法打击处理,严防非法开垦。 1.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刘某非法开垦林草地的法律责任,同时林草、自然资源部门督促刘某限期完成土地恢复。 2.县水利部门联合流域管理机构已责令刘某亲属立即拆除水泵,同时加强监管力度,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尉犁县成立专班,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及开垦、转让草场,开发、转让耕地,以及“两费一金”缴纳、各类(草补、棉补、粮补等)补贴领取等涉土地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清并依法依规处理非法开垦、占用林草地问题。 4.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共同做好生态红线、耕保红线、“三线一单”政策的宣传解读,消除群众疑虑。 阶段性办结 向县纪委监委移交10人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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