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聚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等核心执法领域,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权益、护航行业发展。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执法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依法履行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护蕾”、“同心护旅”、“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集中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任务,严格落实并执行“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用,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要求,明确管理员,坚持各项执法工作实现平台操作。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维护好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充分发挥文网卫士网吧监管平台对进行实时监管,实现通过互联网或者手机客户端就能方便、及时、快捷地查看网吧违法违规警报提示,有效拓宽了互联网监管途径,提高了监管实效。抓好网吧实名制登记工作,有效杜绝未成年人和不登记身份信息的人进入网吧上网,要求网吧负责人严格核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做好登记,拒绝未成年人上网。办理行政审批2起、行政备案3起、行政处罚案件7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始终以保障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清理违规商品、打击非法经营,为群众营造健康、安全的文化消费环境,形成强大震慑力,推动市场主体主动规范经营。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开展重要节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自治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旅安委成员单位定期对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食品安全、旅游包车、特殊设备安全等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等安全隐患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二是广泛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专题宣传日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电子屏幕、横幅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论述摘编、“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法律法规,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知晓率和影响力,形成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今年以来联合宣传部、统战部、公安局、市监局、住建局、教科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58场次,自行检查42场次,共检查经营单位40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13人次,发现安全隐患312条,已整改312条。
三、开展“扫黄打非”、“同心护旅”“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局与县委政法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市监局、教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扫黄打非”、“同心护旅”“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集中治理”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游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对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进行一般排查28次,专项检查27次,共检查经营单位45家,检查外来旅行社56家、导游50余人次、涉旅车辆45辆,出动执法人员172余人次,发现导游未开“导游之家APP”等违法违规行为8起,均警告处理,为游客营造了安心的旅游环境。
四、常态化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
(一)夯实基础,配强队伍,落实常态巡查责任。着力加强基层看护力量建设,配备17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野外文物看护员,签订《巴州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协议书》,确保每一处重要文物点均有专人负责。明确看护员职责清单,建立巡查日志登记制度,交通便利区实施“每周2次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文物本体安全状况、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消防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隐患,确保巡查无死角、问题早发现、信息快报送。目前为止,文物看护员巡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82次,第一时间发现并整改自然损坏隐患4处。
(二)强化培训,提升能力,锻造专业守护力量。持续加大文物保护队伍的培训力度,采用“理论授课+实地演练+案例研讨”模式,定期组织文物看护员、管理人员参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简易巡查技能、文物保护常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邀请文博专家及消防专业人员现场授课指导。今年组织工作例会及集中培训7场次,覆盖人员200余人次。同时,注重现场教学与实践演练,显著提升看护员的风险辨识能力、初期处置能力及规范操作水平,为文物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随着文化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领域的不断拓展,执法任务日益繁重,现有的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导致执法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部门协作还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虽然在一些专项行动中与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但在日常监管中,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存在一定的监管缝隙,需要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六、2026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市场日常监管。结合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不同特点,进一步加大市场执法检查频次。确保A级景区、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娱乐市场、网吧、印刷企业(打字复印)、出版物市场等各类文化旅游经营场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实现检查全覆盖,坚决不留死角,增强打击力和震慑力。针对群众举报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部位、重点区域作为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监管,实时掌握其经营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在下半年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违规播放曲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场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网吧专项整治:加强对网吧市场的监管,严查网吧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是否存在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传播有害信息等行为。通过不定期抽查、错时检查等方式,保持对网吧市场的高压监管态势,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文化环境。
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核查出版物经营单位的书架、仓库内书籍、杂志、教辅资料,是否存在含宗教标识(如星月图案、宗教建筑、宗教人物画像)、宗教用语的内容,尤其关注青少年读物、儿童绘本,对疑似违规书籍现场封存,送专业机构鉴定。检查进货凭证,确认供货商资质,杜绝无ISBN书号、盗版、盗印的相关出版物的销售。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书籍立即下架扣押,追溯进货链条,依法追究上下责任。二是严格监管打字复印店,检查印刷企业五项制度落实情况(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检查电脑文档、复印留存记录,是否存在非法印制宗教宣传品、含宗教内容的学习资料等情况;要求复印店建立“复印登记台账”,记录客户身份信息、复印内容、复印数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执法人员定期核查台账,对未按规定登记的商户予以警告,多次违规者依法处罚。三是全面检查文具品类:对笔、笔记本、文具盒、书包、玩具等商品进行逐件排查,重点识别带有宗教符号、宗教文字的物品。对电子手表、点读笔、故事机等智能文具进行功能测试,检查是否内置宗教语音、宗教祈祷音频等内容,对违规功能的设备当场收缴,责令商户召回已售出产品。
导游乱象、抢主宰消费集中整治:纠正导游无证从业、无委派执业、“甩团甩客”、旅游服务“层层转包”,以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项目等问题。严肃查处文旅部门在导游监管和执法中,不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徇私舞弊甚至充当“保护伞”等违纪。
开展“扫黄打非”、“同心护旅”等专项行动:今年下半年我局持续与县委政法委、宣传、公安、市监、教科、网信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扫黄打非”、“同心护旅”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三)强化部门协作联动
信息交流沟通:加强与公安、市监局、消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分析市场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联合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针对文化旅游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作战,进行综合治理。在联合行动中,加强执法协作,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为合法经营户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完善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制度,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服务与管理系统,实现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数据统计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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