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尉犁县2025年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133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第65号令)、《自治区降低烟花爆竹经营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市监竞〔2024〕135号)及自治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按照“自愿报名、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现将尉犁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经审核对具备经营条件的业户发放《许可证》。
2、取得《许可证》的业户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销售活动,未取得《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从事烟花爆竹销售活动。
3、尉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受理《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二、经营有效期
尉犁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有效期为31天。即,2025年1月19日—2025年2月19日。此期间以外,尉犁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2025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自动失效,严禁开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活动。2025年2月20日前,尉犁县各烟花爆竹零售点会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完成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处置。
三、办理流程
申办受理—确定审查点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现场勘察审查—回复—领取证照及相关资料。
(一)申办受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受理日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00-14:0015:30-19:30。逾期不予受理登记,未及时按时提交申办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
受理地点:尉犁县应急管理局309办公室
所需资料:《尉犁县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点申办提交资料清单》(附件2)
受理登记:尉犁县应急管理局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审查后归档,登记完成《尉犁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申办受理登记表》。
(二)确定审查点位。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规划布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竞争”的原则,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标准,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城区规模和安全经营环境确定临时零售点数量和布局。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烟花爆竹零售点申请人(实际经营烟花爆竹的主要负责人)、在该零售点协助经营烟花爆竹的其他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于2025年1月9日前经考核合格后分类颁发培训证书。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相关人员,严禁从事(协助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注:各零售点从业人员持证数量不得少于3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四)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现场勘察审查。
尉犁县应急管理局勘察人员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根据《设置要求》(附件1)对各登记点位逐一开展现场勘察审查。其间,禁止对与《申请书》登记不一致的商铺开展勘察,并坚决拒绝申请人现场提出的换点勘察要求。
1、商铺选址符合性勘察审查。
勘察对象:《申请书》中登记的申办地址。
勘察时间:2025年1月10日
工作内容:尉犁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设置要求》对各申办商铺的规划原则符合性、外部距离、面积、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等开展勘察审查,逐一准确登记,报尉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审议。尉犁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将审议结果、后续工作节点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设置要求》规定的,不予开展下一步商铺内部硬件整改后的勘察审查。
2、商铺内部硬件整改后勘察审查。
勘察对象:在上一步商铺选址符合性勘察审查中逐项合规的申办商铺。
勘察时间:2025年1月13日
工作内容:尉犁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设置要求》对各申办商铺内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照明灯具、开关及插座的阻燃、绝缘、防爆等整改情况,应急管理系统视频覆盖情况以及商铺内明火、液化气瓶、强热辐射采暖设备等迁出情况开展勘察审查,逐一准确登记,报尉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审议。尉犁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将审议结果、后续工作节点按程序告知申请人。
(六)相关资料领取。经现场勘察审查逐项通过、相关人员已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证、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携带烟花爆竹零售点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根据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先照后证要求,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领取日期:2025年1月19日上午10时至下午19时
领取地点:尉犁县应急管理局309办公室
尉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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