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号
(尉)应急罚〔2025〕2号
处罚名称
巴州芃烨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违法事实
2025年6月24日,尉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狄炎、邱硕在对巴州芃烨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主要负责人签批,未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2、公司员工黄伟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合格;3、公司2025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中安全生产投入经费提取标准为每吨1元,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4、公司未为员工陈志高、折伟为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5、老筛分线传送带右侧电缆线穿管不规范,存在裸露;6、老筛分线一处电灯电缆线未穿管;7、分筛机一处电灯电缆线未穿管;8、分筛机斜梯防护栏格挡缺失;9、分筛机北侧蓄水池临边侧未采取防护措施;10、新筛分线斜梯一处照明灯电缆线未穿管;11、新筛分线斜梯转角外侧防护栏格挡缺失;12、新筛分线二层操作台未设置挡脚板。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州芃烨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3MA77A2743E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小勇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7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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