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4月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
2022年05月05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种类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1 | 91652823053162521T | 尉犁华联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 叶光荣 | 居民身份证 | 321********2812 | 尉犁县解放路23号(供销大厦) | 202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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