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4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2024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 |||||||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种类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1 | 91652823MA77LK6H2B | 新疆利丰元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于明贤 | 居民身份证 | 342129********2117 | 新疆巴州尉犁县孔雀北路136号3栋29号(海西综合市场) |
2024/4/1 |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