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尉犁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墩阔坦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尉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本乡2024年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墩阔坦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乡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2024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根据乡五办五中心的职责分工,司法所牵头负责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乡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制定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列入年度述职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今年以来,墩阔坦乡党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进行学习4场次,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场次,举行法治专题讲座6场次,党委书记面向群众讲法治课2场次。
(二)推进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乡党政主要领导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0次,参加法宣在线普法节点答题活动,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二是加强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讲法,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法律明白人培训、“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网格员培训等各类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校园、进网格;三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墩阔坦乡政府认真评估赋权事项,分类制定本乡行政权责清单32项、行政处罚权责清单19项;四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本乡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1人,且常态化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及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保证每年不少于60学时。
(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是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矛盾调解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对全乡经济产权、劳动务工、婚姻家庭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共收集调解矛盾纠纷45起,涉及金额约180万元,其中经济纠纷17起、劳资纠纷15起、婚姻家庭纠纷12起。乡政府共接访群众18批26人次,转办县信访局信访事项6件,均已办结,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三是打造网格中心示范户成为各支矛盾调解力量的“粘合剂”,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进网格,定期召开网格中心户会议开展政策、法律宣讲,商议网格内的大小事务,将群众的困难诉求和矛盾纠纷化解在网格中。
(四)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乡综治和网格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向群众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国家安全知识问答》《民法典宣传手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各类法治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人,受教育群众达4000余人;二是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国旗下讲法律法规、农牧民夜校学法、入户释法等工作,利用村民网格钉钉群转发宪法宣传和解读音视频,扩大对广大群众法治教育的接触面,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五)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辖区内5个村落实一村一法官、一村一检察官制度,由尉犁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派驻法律顾问,在村域建设、林地权属等领域提供法律援助,并指导各村依据实际完善村规民约及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村务公开内容具体化、形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二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村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使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三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目前我乡琼库勒村成功创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霍尔加村成功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特别是在退耕还林、政策享受、矛盾调解等领域,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办事能力不足,对法治建设认识不清。
二是基层法治化水平还有待提升,特别是乡政府和职能部门主动履职、配合协作意识不强,诉源治理联动配合不足,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等问题质效不高。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不到位,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村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基层法治队伍力量作用发挥不明显,且基层普法工作面广量大,普法人员能力素质与当前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工作、说话、做事要考虑是否合法,把握不准的要查询党纪国法有关规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完善本乡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乡村两级干部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清单学习内容,提升乡村两级干部综合法治素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民法典作为本乡行政决策的重要标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做出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乡政府与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整合退耕还林、土地确权、非法开荒、旅游文化、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职能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逐步实现本乡“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实现由“传统模式”向“新兴载体”转变,在运用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模式基础上,积极利用网格中心户、微信(钉钉)群、朋友圈、网上答题活动等载体开展普法教育,内容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注重与群众的互动,宣讲内容要通俗易懂、简单易读,实现由“单向宣传”向“双向互动”转变。
尉犁县墩阔坦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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