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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4-09-09 13:0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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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部门职责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近期,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通过明确发放项目、规范发放时间、明确工作职责和建立反馈与监督机制,不断规范住建领域补贴资金管理。

明确发放项目,做到应纳尽纳。将住建领域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范围,做到应纳尽纳,有效保障了城镇和农村低收入等群体居住权益。

严格发放流程,明确发放时间。两项补贴均要求在当季20日前完成补贴对象的审核确认,并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中录入后,经审核于25日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精准、足额发放到人到户。

厘清工作职责,建立共享机制。住建、财政部门分工明确,住建部门负责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信息录入及支付申请的提交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及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同时,住建和财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反馈信息,建立监督机制。各地每季度末月28日前反馈本季度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对逾期未完成发放,经住建厅、财政厅督促后仍未整改的县市,将向纪检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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