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尉犁县党政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周转住房保障功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新管规﹝2021﹞2号),结合尉犁县实际,现将《尉犁县党政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贵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4月2日14:00前,将意见以纸质版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反馈至尉犁县机关事务中心,无意见也请函复。
联系电话:0996-4012300
尉犁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尉犁县党政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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