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尉犁县自然资源局对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尉犁县大庆塔东庆玉2井钻井工程临时用地土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以上临时用地拟同意通过的“复垦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尉犁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996—4026049
附件1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尉犁县大庆塔东庆玉2井钻井工程临时用地土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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