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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调整尉犁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7 16:52 来源: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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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理顺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县域供水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调整尉犁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我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调整。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关于调整尉犁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定调整方案

1.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2.29/m³(不含水资源税)下调为2.16/m³(不含水资源税);下调0.13/m³,降幅5.67%

2.农村生活用水由现行3.5/m³下调为3.37/m³;下调0.13/m³,降幅3.71%

3.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实行新的水价政策后,对持有低保证的用户,生活用水由现行标准1.9/m³下调为1.77/m³(每户每月限10m³)。下调0.13/m³,降幅6.84%

4.执行期限为202651日至2027年新一轮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完成、新水价正式核定之日。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

 1. 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股,地址:尉犁县孔雀路9号政府大楼811办公室,邮编:841500

2. 现场反馈:可前往尉犁县政府大楼811办公室现场提交书面意见。

3. 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233450333@QQ.com

邮件标题注明“用水价格调整意见+姓名+联系方式”。

4. 联系电话:09964022227(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以便后续沟通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欢迎广大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参与我县供水价格改革工作。

附件:关于调整尉犁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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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关于对《关于调整尉犁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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